
港交所(0388)建议成立创新板概念咨询上周结束,一旦成事或对创业板构成巨大打击,有市场人士认为,港交所此举等同对创业板用完即弃,建议应该保留主板“踏脚石”定位;资深银行家温天纳认为,创板已“过了有效期,完成其历史任务”,更担心主板亦会成为牺牲品。
根据港交所建议内容,将改名“GEM”的创业板将废除转主板功能,汇友科技主席胡景邵认为港交所根本无真正想清楚创业板的定位,亦无意重新规划此后创板功能,在创板失去集资能力后,就另立创新板成“另一棵摇钱树”。他又称,此举可能是反映监管机构对创业板沦为啤壳工场的不满,但极有可能无力应付“更麻烦”的创新板。他建议港交所可考虑改造创业板,令其发挥交易所希望的新板功能。
6月16日,港交所首次公布了创新板框架咨询文件,展开公众咨询。根据该文件提议,创新板拟分为两个板块:“创新初板”和“创新主板”。其中,创新初板旨在吸引一些初创、未有盈利的新经济公司上市,但不对散户投资者开放。两个板块均允许采纳“不同投票权架构”(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同时均设快速除牌机制。
创新板什么来头?
此次港交所设立创新板,主要针对三类公司:
1、尚未有盈利的公司;
2、采用非传统管治架构的公司;
3、拟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
需要指出的是,这三类公司中目前第二和第三类公司在香港的上市机制中是不被接纳的,而属于第一类的盈利能力较弱的初创公司目前一般也很难通过创业板现金流量测试,或是通过香港主板“盈利测试”、“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或者“市值/收益测试”中的至少一个,因此这一框架的完善有利于吸引更多类型的公司到香港上市。
当初“拒绝”阿里巴巴 如今主动伸出橄榄枝
有趣的是,港交所此次大费周章设立创新板吸引内地新兴产业企业,这不难让人想起当年阿里巴巴因为股权问题被港股拒之门外。
四年前9月的一个晚上,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发文称:“我们没有期望香港监管机构为了阿里巴巴一家公司做出改变。”这也间接宣告阿里巴巴谋求香港上市失败。据当时投资银行估价,阿里巴巴市值高达1200亿美元,如果阿里巴巴能够在香港上市,无疑会成为港交所史上最大的IPO,然而到了最后却因为阿里巴巴所主张的“合伙人”方案而被拒之门外。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2013年的阿里巴巴经过多次融资后,马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约占10%,早已不是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而两个外资企业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各持有其36.7%和24%股权,如果按照香港的上市规则,阿里巴巴管理层将会“大权旁落”。于是阿里巴巴制定了“合伙人”方案,主张合伙人对董事会人选进行提名,而非按照持股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即“同股不同权”。这与港交所《上市规则》坚持的“同股同权”原则相悖,最终阿里巴巴放弃了在港的上市计划。
此次创新板的一大亮点在于允许“同股不同权”的企业入港上市,这或将为内地大批科技创新类企业打开了闸口。
其实,香港奉行同股同权的制度一直行之有效,市场对是否容许有机会损害企业管治及投资者权益的同股不同权在港落实,过去一直有较大争议。
不过,市场普遍认为,现时环境较过去更为成熟去讨论同股不同权。其中,嘉道理家族的中电曾于2014年同股不同权的概念文件咨询时提交意见书,反对在任何情况下采同股不同权。而对今次创新板咨询,中电方面回应指,不会递交回应书。有合规顾问认为:‘这些大型蓝筹虽未有表态支持创新板,但与其过去表态反对相比,已对交易所有利。’
由于同股不同权具高争议性,唐家成希望能将议题带到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主持的“金融领导委员会”。他称:“欢迎有更高层次的讨论,能集市场、联交所、证监及资深财金人士的意见。”港府已于上周五公布金融领导委员会的委员,当中包括唐家成及港交所主席周松岗等人。
港股“边缘化”危机?
出现这样“颠覆性”的转变,背后是或许是港股日渐“边缘化”的危机。
这几年,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这一直积极推动港交所改革。他曾动情地说过,“我们身处一个创新频现、创业家精神爆发的大时代,几乎每一天,都有新经济公司涌现,在改变人类生活的同时,它们也创造了激动人心的投资机会。只有能够聚集新经济上市公司和懂得新经济投资者的国际金融市场,才有可能在新时代占据新的领导地位。”
但回看港股,却是一副“老态”的面孔。据统计,过去10年在香港上市的新经济行业公司仅占香港证券市场总市值的3%,而纳斯达克、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的占比分别是60%、47%及14%。就全球增长最快速的部分行业而言,香港占比也很低,如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企业占比1%、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占比1%、软件服务占比9%,若剔除腾讯控股则占比只有1%。传统行业企业集聚已让香港金融变得暮气沉沉,港交所迫切需要引进新经济公司。
此次设立创新板,目标正是瞄准全球尤其是内地的“新经济”公司。那么,何为“新经济”?
对此,李小加曾向媒体解释,新经济公司可能来自生物技术、医疗保健技术、资讯技术服务、软件、电子商务等新兴轻资产行业,也可能来源于创同行业的商业模式的创新,新经济公司的定义可能会随时间演变,因此也需征求市场意见为新经济公司做出原则性定义。
下一个Pre-IPO“宝藏”?
目前看来,创新板无疑为创业者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而给投资人“修筑”一条退出渠道的同时也搭建了一个范围涉及全球的项目库。尤其对于PE来说,创新板或许可以成为下一个Pre-IPO“宝藏”。
按照港交所的建议,创新初板公司的市值须至少达到2亿港币。初创企业的融资规模按金额计算,大致分为种子轮、A轮、B轮、C轮。以美国为例,去年种子轮的平均融资金额,约为220万美元;A轮融资规模平均为660万美元,B轮的融资规模,介于1000万美元至1500万美元;至于C轮融资规模,则可高至“以亿美元计”。换言之,C轮融资规模的公司,最有可能透过创新初板制度完成上市大计,这些公司也是PE常常争抢的Pre-IPO标的。
虽然港交所尚未有提及创新板转往主板或创业板机制,但有谙熟香港上市之道的投资人表示,初创企业最需要的是融资机制,只要创新板能够给予尚未有盈利能力的初创企业获得上市机会,假以时日录得现金流,将可直接申请前往主板挂牌。
港交所给出的“福利”不止于此。据香港媒体报道,港交所还计划在2018年推出香港交易所私募市场(HKEX Private Market),这是一个使用区块链技术为早期创业公司及其投资者提供一个股票登记、转让和咨询披露的公共服务平台。香港交易所私募市场将是一个不受《证券及期货条例》监管的场外市场,作为创业企业的孵化器,它将为这些企业及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提供“学前培训”。
香港各界看法
立法会金融服务界议员张华峰联同业界代表,上周曾与陈茂波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会面。张华峰引述指,政府认同新经济及高科技的发展方向,但亦同时强调香港需继续保持优质市场。他建议,应在主板内另设机制接纳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企业,而非另立新板,一来可减低对投资者造成混乱的机会,亦不会让上市公司感到创新板地位次于主板。
现时,港上市新经济企业寥寥可数。唐家成认同指,上市门槛包括盈利及现金流指标等,未必有利吸引新经济公司。不过,他亦强调不能让高风险企业任意来港上市,“若公司只有idea(概念),没有实质业务,是否愿意让他们赌一铺?”
8月21日下午消息,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举行有关“设立创新板框架咨询文件”的记者会,主席梁伯韬表示支持设立创新板,这有利于香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资金募集中心的竞争力。
他表示,香港应当接纳非标准管制架构的公司,因为这类高科技、新经济公司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需针对这类公司设定IPO后最低市值80亿港元的门槛,以提高公司质量。
此外,梁伯韬反对,香港允许业务在大中华地区的公司,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他说这样会让香港沦为二流市场。
亲历了香港资本市场这些年的变化,梁伯韬觉得,香港急需设立创新板,让这些特殊架构的公司在新的板块中上市,如若不然,香港将失去吸引力,这将导致香港的整体流动性和成交量降低。(来源:中金在线、新浪港股、香港明报、腾讯财经)